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师)39名,详见《山城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师)报考条件及专业说明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医学卫生专业为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的中师或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山城区辖区户口和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受此限。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和山城区辖区户口中师和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类别的专业资格;
5.具有山城区户籍的报考人员,入户日期必须在2011年7月30日以前;
6.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2011年8月12日—8月14日,报名人员可在每天上午8:00—11:30和下午15:00—18:30到山城区第八小学(山城路中段,枫岭公园北100米路东)报名。
(二)报名要求